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卖元安全”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不合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法食罚万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最低罚款却都是品被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元相罚款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关法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条拟货值小、修改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卖元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不合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法食罚万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 ,个体工商户、品被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元相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关法罚款 ,2025年初  ,条拟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小微企业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一个小超市  、即使合法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近年来 ,社会危害性有限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一辆小餐车 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处以6.6万元罚款  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 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立法  、司法 、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处罚从不是目的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2022年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比如  ,